图:互联网

(芙蓉28日讯)2男1女被控使用100令吉假钞,今日被控上地庭时认罪,入狱14个月。

他们是被控于今年1月7日至11日,在森美兰州仁保与淡边的5间商店,使用100令吉假钞;他们共面对5项控状。

法官诺玛依斯迈周五判处3名被告罪成并监禁1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3名被告分别是46岁的莫哈末罗斯路易斯、24岁的努鲁艾因,以及21岁的努鲁娜芝娃。

被告皆是在刑事法典第489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米鲁,而3名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阿米鲁要求法庭判于适当的惩罚,以示给被告一个教训,因为该罪行涉及公共利益。

莫哈末罗斯求情时要求轻判,因必须照顾生病的母亲,而努鲁艾因则以本身是单身母亲并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请求轻判。

据1月13日的报道,3名有毒品犯罪前科的男女,是在森州5个地点使用假钞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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