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严正看待一些美容产品创办人和名人,在他们的Instagram和抖音上传不雅和丑陋内容的行为。

该委员会周四发文告指出,在收到公众的投诉后,MCMC与警方周三对吉隆坡和槟城三人进行了调查。案件的进一步调查仍在进行中。

该会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同时每项罪状还可再被罚款1000令吉。

“因此,公众人士,尤其是在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名人应以身作则,不要在社交媒体上传违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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