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笑屋俱乐部脱衣表演的女子西蒂努拉米拉(Siti Nuramira Abdullah),今早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惟她不认罪要求审讯。
西蒂努拉米拉今早戴头巾,身穿黑色外套和橙色上衣被扣押上庭,出庭时神情平静。
她是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被控,即引起宗教不和谐、社会不团结、仇恨或偏见。
一旦罪成,她可被判至少2年,或不超过5年监禁。
西蒂努拉米拉在吉隆坡笑屋俱乐部(Crackhouse Comedy Club)表演时,原身穿马来装及戴头巾,然后她就拆下头巾,并脱下马来装,露出里面一早穿好的吊带上衣以及迷你裙。
有人录下过程并传发。有的版本不到一分钟,上载到youtube的版本则长达2分钟多,而且列为敏感内容,且需登录,有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