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选举委员会提醒候选人,只要竞选方式及宣传品没有引起不满、敌意、挑衅或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皆可在州选举及瓜拉登嘉楼国会议席补选竞选期间使用。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干尼指出,参选政党包括已正式或未注册的成员党,以及支持或与参选政党结盟的政党徽章、标志及旗帜,是获准一起或单独展示。

“选委会已成立252支竞选执法队,监督候选人在竞选期间的所有活动。”

他在提名日程序结束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阿都干尼提到,参选政党、成员党或联盟政党的领袖肖像可在竞选材料上印制,不受任何限制。

他补充,竞选材料上的政党领袖肖像,包括已注册或未注册的成员党,以及支持或结盟的政党领袖肖像,可以一起或单独置放在候选人或参选政党选区。

“所谓的领袖,是指党内或成员党或联盟政党内在任何级别有任何职位者。”

他说,所有候选人可以在8月11日晚上11时59分前竞选造势,并希望竞选活动能在和平气氛及遵照法律条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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