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移民局否认媒体报导,指政府的外劳政策不明确。

该局总监拿督凯鲁指出,我国雇用外劳的政策和程序很明确,也确定外劳来源国,在大马工作的外劳是没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身分。

凯鲁发文告说,政府已确定15个外劳来源国,包括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缅甸、寮国、越南、哈萨克、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土库曼、乌兹别克、孟加拉、印尼和印度。

“这些国家的非熟练外劳只允许在我国从事肮脏、危险和困难的工作,例如建筑工地、油棕种植园和清洁工,这些工作难以聘请到本地人。”

他指出,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40万名持“临时工作准证”(PLKS)的外劳,雇主必须每年更新其外劳的临时工作准证,并缴纳外劳人头税。临时工作准证期限已定为10年,雇主可以选择再延长3年,条件是缴付较高的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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