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法案及限制首相任期法案将于下周一(23日)在国会进行一读。
她说,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法案将在3月2日进行二读,至于限制首相任期法案二读预计在3月3日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亲自提呈。
她说,建议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旨在加强机构独立原则,并确保国家司法体系的透明与公正。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元首根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的建议,并在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酌情委任检控官及赋予提控权。”
阿莎丽娜今日与本地媒体总编辑举行有关法案汇报会后说,法案也将阐明检控官在阶级及服务方面与总检察长地位对等,并规定检控官必须至少有10年诉讼经验,且任期为7年。
她说,关于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或10年法案,首相的服务任期将按其任期的年限累积计算,无论是否连任。
她说,一旦首相任期累计届满10年,内阁成员也将跟着停止履职,同时法案也规定委任新首相的过渡期限。
“根据联邦宪法第43条第2(a)条款,从过渡期到委任新首相期间,已停止履职的首相及内阁成员仅可执行与政府日常行政有关的有限职责。”
她说,上述两项法案已获内阁同意,并希望在国会提呈与辩论时获得跨党派支持,以进一步巩固国家司法体系及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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