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囤积1451公升柴油·男子不认罪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再希法迪被控于本月16日晚约10时45分,在威中县诗布朗一带的一辆白色罗里后方,存放分装于6个IBC油槽内的1451公升柴油,且无合法执照。

(北海20日讯)一名30岁男子因涉嫌非法拥有1451公升柴油,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再希法迪被控于本月16日晚约10时45分,在威中县诗布朗一带的一辆白色罗里后方,存放分装于6个IBC油槽内的1451公升柴油,且无合法执照。

此举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并与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主控。控方建议保释金1万令吉,并附加报到及不得涉案等条件。

被告未聘请律师,申请降低保释金。法官罗斯兰哈密最终批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须于每月20日向贸消部报到。案件订于5月22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