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勿为保声誉隐瞒校园安全问题

(吉隆坡 5 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莫哈末卡立提醒,校园安全事件不应为维护声誉而隐瞒,否则将增加警方处置难度。他呼吁强化警校联系,确保事件及时上报。

莫哈末卡立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谈判员指南》推介礼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校园安全是警方、校方、教育部与家长的共同责任,可借助学校联络官定期走访校园,落实安全管控。警方也持续和校方、家协研讨安防方案,例如加装闭路电视,并由警队防范罪案与社区安全部加强校园及宿舍巡逻。

针对柔佛永平一名 16 岁中学生死亡案,他称案件仍有多项待查细节,警方需完成全面调查才可下定论。

本次推介的谈判员指南,旨在壮大两年前成立的危机谈判小组。该小组隶属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部,现有约 40 名跨部门警员,随时待命处理绑架等危机谈判,也曾受邀赴汶莱分享危机处置经验。

武吉阿曼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部副总监、谈判小组指挥官拿督 M.V. 斯里古马补充,危机案件没有统一标准反应时间,须视个案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