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学生写错“G”字母被扭伤耳朵·幼儿园院长认罪被罚2000

(吉隆坡 27 日讯)6岁学生因写错“G”字母被幼儿园女院长扭伤耳朵,结果该院长今日在安邦地庭被判处最高2000令吉罚款。

61岁的女被告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后,法官努鲁丽兹万判处被告面对2000令吉罚款,如果无法交付罚款额,则需入狱20天作为替代。

被告被控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在位于千百家花园的一家幼儿园内,因学生写错字母“ G” 而故意拉扭她的耳朵,导致学生的耳朵受伤。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 323 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 2000 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在2024 年 3 月 6 日, 37 岁的受害者母亲从 10 岁的长子口中得知,其妹妹被幼儿园院长用马克笔打其右手,并因写错“ G”字母而被扯拉并扭伤耳朵。医生检查后证实,受害者的右耳软组织受伤。

被告的代表律师珍妮弗今日请求法庭从轻发落,以让当事人能重新过活。

“被告是一名单亲母亲,育有两名子女。身为幼儿园院长,每月收入 3000 令吉。她向法庭、警方及受害者表达歉意,并承诺不会再犯。”

然而,控方莫哈末海鲁利克然副检察司强调,此案应考虑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并指出认罪并不意味着可自动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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