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讯)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指出,上级法庭法官的任命必须完全符合每一项法律条文,尤其是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阐明的规定。
苏丹沙拉弗丁发文告说,这是殿下昨天主持第269次统治者理事会议时所强调的事项之一,商议的课题包括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以及其他上级法庭法官。
对此,殿下全力支持国家王宫于本月10日发布的声明,即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建议下,并在与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商议后,拥有权力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及其他司法机构重要职位。
“联邦宪法阐明的程序必须以透明和审慎的方式执行,以尊崇法治及维护国家治理核心的公正原则。
“有鉴于此,各造受促在未获关于一件事的完整和真实事实之前,勿做任何猜测和负面指控。”
殿下也对会议在良好及顺利的情况下召开而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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