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8日讯)日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终站出境处动手致伤一名移民局女官员的中国女游客今日在雪邦推事庭,面对伤害公务员控罪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
雪邦警方是于今早8时许将被告押到雪邦推事庭候审;法庭通译员在审讯前以华语向被告念出控状,被告表示明白。
根据控状,31岁的被告方富媛(译音)在上周三(13日)晚上8时许,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终站4楼出境处的柜台,被移民局官员指示她让开予其他游客通行时,故意致伤一名移民局女官员,导致对方出现脑震荡、脸部受伤及红肿等轻伤,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32(致伤公务员)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罚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认罪,其代表律师戴英峰(译音)向推事求情时指出,被告与丈夫及两名孩子是外国游客,在本地没有家人支持,两名仅5岁及1岁半的孩子也仍需要母亲照顾,加上被告初犯且没有犯罪记录。
他也说,被告因语言不通,与移民局官员发生误会,如今她已经后悔认罪,因此要求推事轻判。
主控官露薇塔副检察司则以提醒社会认知及保护公务员为由,要求推事做出公正的判罚,以免公众不会再犯下类似错误。
推事凯鲁顿阿尼娜听取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入狱1个月且判罚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再以2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在听到判罚后一度在庭上要求减刑,代表律师尝试再求情,不过推事表示她已做出判罚,随即继续审理其他案件。
据了解,被告的丈夫及两名孩子仍留在大马,不过他们今日并没有出现在庭上。(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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