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与移民局在2013年至2023年期间,一共批准1万9205宗与大马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特别入境申请,当中1万4918宗是嫁大马男子,及4287宗娶大马女子。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说,内政部目前正在设定特别审核标准,考虑批准那些与大马公民配偶分开,但育有大马公民子女的非公民配偶入境许可的申请。他说,此举是为确保非公民的父亲或母亲,不会与他们的大马公民子女分离。
部长昨日在国会下议院,如是以书面回答公正党双溪大年国会议员道菲佐哈里的提问。
他补充,内政部已推出多项措施,解决申请入境准证出现困难的问题,包括若妻子是大马人,只要与外籍配偶结婚注册满3年,并持有大马公民配偶入境准证至少1年,都可提出申请。
“至于丈夫是大马人的外籍配偶,婚姻注册满5年,并持有大马公民配偶入境准证至少5年,都可提出有关申请。若外籍配偶与大马公民的婚姻因去世或离婚而终止,有关签证将不再有效。通过配偶身份申请入境准证的特权也会自动失效。”
他还说,内政部通过移民局,制定新标准作业程序,即规定所有申请需6个月内完成审批,并将在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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