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M副总执行长受贿不认罪 · 允以1.5万令吉保释420过堂

(吉隆坡12日讯)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一名高层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于8年前,从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的儿子莫哈末法依沙处收受5万令吉的贿赂,惟他否认有罪。

法官苏珊娜采纳控方的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附设多项条件,即被告护照须上交法庭保管,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间每月向最近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择定本案于4月20日过堂。

根据控状,现年55岁的SSM副总执行长(注册与商业服务)古再里,在明知莫哈末法依沙与其公务有关情况下,无对价收受对方的5万令吉现金。

被告因而被控于2018年5月在SSM总部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向法庭提出上述保释建议时说:“我请求法庭考虑被告存在潜逃的可能性,并考虑到此案性质严重,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是合理的。因此,允许这些额外条件是恰当的。”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艾扎特对保释和上述附设条件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