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国民登记局(JPA)强调,无论是家人或朋友,使用他人身份证(MyKad)购买补贴燃油均属违法行为。
登记局总监巴德鲁希山指出,MyKad是公民的官方身份证明,任何人不得使用、持有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他说:“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条文,使用或持有他人身份证即属违规,可面临法律诉讼。所有柜台交易,包括购买燃油,必须由持证人本人亲自完成。”
他呼吁公众切勿将身份证借予他人,以免受到法律制裁。
此前,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披露,一名男子在道北一家油站涉嫌使用4张身份证购买超过100公升RON95汽油被捕。巴德鲁希山表示,登记局将调查类似案件。
根据“昌明惠泽RON95汽油补贴计划”(BUDI95)官方常见问题,只有共用车辆的夫妻,可使用各自身份证为同一辆车加油。但前提是持证人本人必须在场,以防止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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