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即要求辩方核实一份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存在,这项谕令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完成余下的刑期。
法官陆意清裁定,该特赦附录并未在2024年1月29日举行的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上进行审议或表决。
根据该判决,纳吉必须在加影监狱服完剩余刑期。
陆意清裁定,该特赦附录不符合联邦宪法第42条款的规定,因此无效。
“答辩人既无权也无义务遵守或执行该命令。反之,申请人(纳吉)也无权获得职务履行令救济(relief of mandamus)。有鉴于此,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我谕令无需支付堂费。”
8月13日,联邦法院驳回总检察署就上诉庭关于该特赦附录的裁决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将此案退回高庭,由一名新法官承审案件实质内容。
现年72岁的纳吉正在寻求法庭颁布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要求答辩人确认并公开一份据称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文件的存在。
他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
纳吉是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被定罪,现于加影监狱服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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