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国防情报总监拿督莫哈末拉扎里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贪污控状,分别是收贿2万美元,以及收取总额6万4600令吉的款项,为妻子购买飞往海外的机票。
现年60岁的莫哈末拉扎里在通译员逐一念出上述3项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我明白控状,我不认罪,要求审讯。”
首控状指出,莫哈末拉扎里于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在位于隆市打靶场路国防部大厦的国防情报组织(MDIO),向45岁的赛阿末收取2万美元。
被告是以大马武装部队国防情报总监的身份收取上述贿金,以作为批准“确认及接收证书”的报酬,从而完成国防情报参谋部(BSPP)网络防御行动中心(CDOC)系统维修及支援服务采购的付款程序。
莫哈末拉查里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第二项控状,莫哈末拉扎里身为国防情报总监,明知本身与Intelligence PC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赛阿末有公务往来,但却为其59岁的妻子拿汀阿扎丽娜收取来自对方的2万6800令吉付款,用于购买吉隆坡往返西班牙马拉加的机票。
他被指于2024年11月15日在相同地点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出,莫哈末拉扎里于2025年4月8日在相同地点,为阿扎丽娜收取来自同一人的3万7800令吉付款,用于购买吉隆坡往返爱沙尼亚的机票,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法官苏扎娜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以及其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同时择定案件于3月16日过堂。
较早前,主控官刘浚豪副检察司建议让莫哈末拉扎里以20万令吉保外,理由是被告面对严重指控,以及尽管其中两项控状是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惟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是属于不可保释的罪行。
“结合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两项控状的金额,并且是涉及机票,总金额接近20万令吉。鉴于案件的严重性,并考虑到控状的敏感性与性质,以及被告的身分与职位,我们申请将保金定在20万令吉。此外,附加条件是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因为被告可能潜逃,因为他刚退休,并且常出国参加各类活动。”
被告辩护律师拿督吉登指出,控方要求的保金不合理,因为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出庭,而被告在被判有罪前,应被视为无罪。
“法庭需考虑被告在调查期间给予良好配合。我请求勿以控状的金额作为设定保金的依据。我的当事人将会在每次开庭时出庭,并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被告在12月退休,而他所参与的活动皆与公务有关。退休后,他不再频繁出国。我的当事人在武装部队服役约40年。”
此前媒体报道指出,反贪会逮捕23名人士,其中包括两名武装部队高官及4名高级军官,以协助调查涉及采购及公共资金的贪污和滥权课题。
其他指控包括收取数家公司的贿赂,其中涉及武装部队福利基金(TKAT)和国防部的采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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