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中国商务部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宣布,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调整3月4日和4月4日对美国企业采取的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措施和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
中美近期相继调整多个关税或非关税措施,开始落实双方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当地时间4日,美国白宫连续发布两项总统行政令,宣布自2025年11月10日起,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加征的10%所谓“芬太尼关税”以及延长一年对中国商品加征24%“对等关税”的暂缓期。5日,中方两部门先后发布了相对应的调整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日连续发布两则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并自上述时间起停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的15%关税,以及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等加征的10%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中美继续暂停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促进世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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