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力8日讯)一名割草工人在离婚后开始收藏色情录像,包括涉及儿童的猥亵内容,今日分别在推事庭和地庭面控后俯首认罪,先后判罚6个月监禁。
在巴力推事庭,现年42岁的被告依德汉鲁斯拉在推事努鲁依扎丽娜面前聆听控状后,承认在其手机收藏341支色情录像。
根据控状,这名育有2名孩子的被告,被指于上周一中午12时51分在中霹雳县不兰查吉里的甘榜沙当,被发现其Oppo A35型号的手机藏有上述色情录像。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持有猥亵物品),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旺莫哈末阿米鲁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庭,判处相应的监刑,从而起到警示作用;然而,未聘代表律师的被告则要求入狱,理由是无力支付罚款,并且需要赡养年迈的77岁父亲。
他在庭审时告诉法庭,他是在2016年尾离婚后,才开始收藏这些录像。
推事接着训斥被告,应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忏悔,毕竟作为人父的他有两名分别为16和18岁的孩子,这种行为也将对他本身产生负面影响,接着宣判他即时入狱,为期半年。
在怡保地庭,被告同样在面控后,承认在同一部手机藏有1支涉及儿童的猥亵录像;法官珍沙米拉则同样判处被告入狱6个月,惟刑期则从本月6日被逮捕开始算起。
法官也谕令被告,在出狱后必须守行为3年,同时强制接受行为矫正辅导。
根据控状,他被指在上述日期与地点,被发现同一部手机藏有这些录像;他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0条文(获取或拥有儿童性虐待素材),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高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阿尔法哈宁要求法官,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以示教训,除了可避免被告重蹈覆辙,也对社会有警示作用,毕竟涉及儿童猥亵内容的问题已蔚为风气。
被告在本次庭审则寻求法律援助,来自全国法援基金会(YBGK)的M.卡丹则向法官求情,让被告的监刑从被逮捕日开始算起,因为被告有家庭负担,且每个月的收入约为1800令吉,同时,俯首认罪的他也已节省法庭的时间和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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