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两名男子承认醉酒驾驶,被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3年,驾驶执照吊销两年。

45岁承包商范国伟和55岁面贩陈伟鸿(人名皆译音)承认于上月31日晚上10时15分至11时零5分,在莎阿南大道和蕉赖路醉酒驾驶,推事布特里努希拉在他们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上述两人当时的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分别是189mg及195mg,超过80mg的标准。

他们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最高刑罚为罚款6000令吉和最高监禁12个月,试用期执照将被撤销。

控方阿都拉卡扎里警长说,由于他们是第2次犯下同样行为,他要求法庭判以应当刑罚,两名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们在求情时向法庭道歉,并要求轻判。

两人最后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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