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政府强调,即便新冠肺炎疫苗面世,仍需要获得国家药物管理局的通过,以及卫生部医药研究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披露,我国虽未自主开发新冠肺炎疫苗,但我国与多个国家合作,共同研究和开发新冠肺炎疫苗。

“我国的疫苗研究是与多个国家相互合作,包括中国、泰国、美国等,并由大马医药研究院(IMR)主导。”

他周一(13日)在国会下议院,在部长问答环节针对人民公正党峇东埔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除了与各国合作开发疫苗,我国也参与了世界卫生组织治疗新冠肺炎“团结”临床实验的其中一个国家。

阿汉峇峇指出,中国研发的新冠肺炎疫苗已进入第3阶段的临床实验,而我国也在积极争取成为疫苗面世后,首批能够使用疫苗的国家。

无论如何,他强调,新冠肺炎疫苗面世后,仍需要获得国家药物管理局的通过,且及卫生部医药研究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另一方面,阿汉峇峇在回答伊斯兰党万捷国会议员聂阿都的提问时表示,我国是于今年1月25日发现首宗新冠肺炎病例,而我国在发现该病例后,便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合作,尤其是世界卫生组织,通报我国的疫情最新情况。

“我国在处理疫情,是双向和多向的,包括通过东盟平台分享抗疫经验、邀请中国医疗团队来马、与新加坡成立马新新冠肺炎工作委员会等。”

他说,卫生部、科学、工艺及革新部与外交部也于今年4月中旬,商讨新冠肺炎疫苗的获取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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