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针对Unifi 500Mbps宽频配套上传速度,与广告不符一事,向马电讯(TM)发出最后警告信。

该委员会发文告指出,有关警告信要求马电讯遵守消费者行为守则(GCC)第1.2条文,即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充足、准确、真实、最新及易懂语言的资讯,绝不能隐瞒消费者。

“针对Unifi 500Mbps宽频配套上传速度改变一事,马电讯已受促修改所有宣传及广告内容,并与受影响客户沟通。马电讯需时刻遵守商业道德准则,确保广告及宣传内容准确。”

文告说,马电讯也受促确保客户享有配套阐明的服务素质,并告知客户可能影响他们使用体验的问题。

文告指出,该委员会将确保受影响客户的权益,获马电讯公平处理;若马电讯没有遵守警告信的指示,将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对付,罪成可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非常重视马电讯内部管理弱点,希望此事可让所有服务供应商引以为鉴,确保用户权益继续成为经商基础。”

马电讯上月推介一个Unifi 500Mbps网络配套,并提供200Mbps的上传速度,唯投报用户在研究Unifi官网页面后发现,有关配套广告的上传速度说明,自9月2日起变更为100Mbps,与原提供的200Mbps相比相差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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