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提醒公共交通使用者,若需要乘搭公共交通跨县,须获得雇主信函或警方批准。

他表示,唯有涉及必要服务,或是紧急及被允许的理由下,才能跨县。

“至于需要跨县的公共交通使用者,在出发前,受促获得警方批准或雇主信函。”

魏家祥发表文告说,至于前往同一个县市的员工,则无需展示职员证或是雇主信函。

然而,从雪隆区前往其他州属的人士,则受促先获得警方批准才出发。

他表示,国家安全理事会(MKN)会议已经定下有条件管制令期间的标准作业程序(SOP),所有的公共交通服务都必须遵守MKN定下的SOP。

魏家祥强调,在沙巴、雪州、吉隆坡及布城实行有条件行动管制令(CMCO)期间,除了游轮,所有海陆空服务皆如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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