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昨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收贿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后,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已提出上诉。

东姑安南的辩护律师拿督陈福泉是在今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证实此事。

“已经通过电子方式完成(上诉程序)。”

法官昨日下判时说,基于辩方在辩护过程中无法针对控方此前所提交的检控中,挑出合理疑点,因此被告东姑安南受贿罪名成立,判处12个月监禁和罚款200万令吉。

东姑安南是被控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该公司创办人兼集团主席丹斯里蔡景康的200万令吉,并汇入与东姑安南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

因此,东姑安南的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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