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不同意召开国会特别会议,以讨论颁布紧急状态的事宜。

她今日在回复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的函件中说,紧急状态期间不能召开国会会议,直至国家元首决定为止。

“因此,我认为,国家元首同意召开国会会议及撤回紧急状态的可能性很小。我身为边佳兰区国会议员不同意向国家元首要求重新召开国会”

这封信件副本也发给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国阵的国会议员。

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今早揭露,阿末马斯兰昨日致函巫统国会议员,要求他们在24小时内同意敦促国家元首重新召开国会。

阿莎丽娜指出,根据宪法第150(8)条文,国家元首所颁布的紧急状态是不能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她建议或许可以向国家元首建议替代方案,例如设立跨党派的特别国会委员会,对于宪法所保障的人权和基本权益等事项作出劝告。

“该委员会可以包括下议院或各州议会的朝野议员,可以代表人民发表看法和提出建议,所有巫统国会议员或上议员加入委员会及遴选委员会,也可以继续扮演他们的角色。”

她指出,在国会会议禁止召开期间,这些国会议员还是可以继续进行其他国会的活动,至于在选区所面对的问题,国会议员还是可以发放拨款及前往选区,任何问题还是可以向巫统的部长提出,以便在内阁会议讨论。

阿莎丽娜指出,在共和联邦国家中,只有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宪法,拥有和马来西亚一样的条款,即紧急状态。

“从我收集到的资料,他们不曾使用这一法令颁布紧急状态来抗疫。”

她补充,她的调查也发现,即使是在一些已经颁布紧急状态的国家,国会依然照常开会。

她说,这些国家一早就为了颁布紧急状态作好了准备,即修正议会常规,以让国会会议可以在线上进行,但大马在上次国会开会时并没有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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