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0日讯)政府允许动画和音乐制作、在工作室的后期制作、数码音乐发展、录音室内的歌曲录制、拍摄前置工作以及没有观众下的室内拍摄活动,从2月10日起开始复工。

另外,在演播厅外(室外)的拍摄活动,包括现场直播和戏院放映,其标准作业程序(SOP)正在详细制定中,将在不久后发布。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发表文告指出,国家安全理事会已接纳了改良后的创意产业的SOP,其中纳入了创意产业的参与和推动者通过通讯及多媒体部向政府提出的建议和看法。

他说,改进后的SOP将用于这段行管令落实期间,详细的SOP可在国家安全理事会和通讯及多媒体部的官网查询。

他指出,制作公司需要向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申请特别电影拍摄证书(SPP KHAS),以便获得允许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在演播厅内下进行拍摄活动。

制作公司可通过以下链接(www.finas.gov.my/english-permohonan-sijilperakuan penggambaran-filem-khas-spp-khas/)提出申请。

赛夫丁提醒,公司必须对所有参与制作的人员进行冠病检测,同时须在拍摄日期前3天,将检测结果提交给Finas。

”Finas的执法人员还会在拍摄地点进行定期的监控,确保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不会妥协。“

“通讯部希望该改进后的创意产业的SOP,能够协助到该领域产业推动者和打拼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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