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外交部强调,作为一个坚持正义、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国家,大马司法机构已确保按照这些原则,引渡朝鲜公民文哲明。

文告说,文哲明在用尽一切的法律途径后才被引渡,在扣留期间,他也享有相关权利,包括和辩护律师接触、获得领事协助和家人探望。

根据报道,朝鲜外交部指出,该名男子多年来从事合法外贸活动,而美国指这名在大马居住10年的男子通过幌子公司和伪造文件协助朝鲜进行非法运输,因此涉嫌洗黑钱,我国联邦法院驳回他的最终上诉,裁定他需引渡至美国受审。

我国外交部说,文哲明于2019年5月14日,因涉嫌洗黑钱及违反联合国制裁,而在1992年引渡法令第13(1)(b)条文下遭大马当局逮捕。

外交部说,他于同年12月13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法庭允许对他定罪,12月29日他在吉隆坡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去年10月8日联邦法院驳回他的上诉,理由是他的申请和上诉不符合上述引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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