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在11月1日之前未完成接种冠病疫苗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纪律处分或被终止服务。

公共服务局指出,政府将会在11月1日实施公务员冠病疫苗接种新政策。

根据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莫哈末凯鲁阿迪在一封志期10月18日签署的公务员冠病疫苗接种政策,即第4 / 2021通令阐明,公务员必须在11月1日之前完成疫苗接种。

通令指出,如果公务员因为健康因素而无法完成疫苗接种,部门主管可以指示他们去进行体检。

通令表示,公务员有责任按照政府的规定,完成疫苗接种,这是为了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公共服务生产力处于最佳水平。

“部门主管也可以随时命令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官员进行冠病检测,以确定他们的健康状况。”

通令说,他们也获准使用适当的方法管理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公务员,包括指示公务员自费接受冠病检测。

“至于那些有健康问题而无法接种疫苗者,一切冠病检测费用将会由政府承担。”

有关通令已经上载至公共服务局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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