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修正法案拟议的违例个人最高可面临最高10万令吉罚款,以及组织最高可罚款100万令吉引发争议后,卫生部对这项法案作出修改,下调罚款数额和监禁刑罚。

《星报》报道,修正法案作出了3项修改,其中第 24 (a) 条文,个人可被判的最高刑罚,从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减半,更改成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

第2项修改是将第25 (b) 条下对组织的拟议处罚,从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减少到50万令吉。

第3项修改是降低第31(3)条文可制定的罚款数额至不超过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

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修正法案将于明日进行二读,并寻求三读通过,以便卫生部能够颁布新的防疫规定,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制度。

此前修订案建议的罚款额过高,引起了包括朝野议员的反弹;甚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也炮轰卫生部“疯了”。

值得一提的是,明天是本期国会最后一天,若修正法案无法在明日通过,就得等到明年3月国会复会时才能再度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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