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代表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的辩方今日向地庭法官投诉,基于安全规定过于严格,其当事人的家人无法进入法庭,以亲自了解审讯进展。

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哥宾星告诉法官阿祖拉,其当事人的妻子周玉清和支持者遭警方阻止,无法进入庭室,而他们在之前都常出席林冠英的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贪污案审讯。

“法官大人,如阁下所见,今天的公众席空荡荡,因为警方不准任何人进来,包括被告的妻子……所以,我要求法官大人谕令,因为我的助手也还在外头。”

阿祖拉指出,他们也受限于法庭安全委员会的指示,也就是必需提供出席审讯者的名单。

“我们将根据名单和空间批准他们进入(法庭),并采用既定的标准作业程序。”

哥宾星随后同意并表明将在审讯两天前,提供进入法庭的审讯出席者名单。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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