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上诉庭择定6月28日,为书记沈可婷对本身被判鲁莽驾驶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成所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上述案件今早在上诉庭过堂,沈可婷的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受询时说,副主簿官莫哈末凯利择定上述日期进行另一项案件管理,以获取并移交上诉记录。

沈可婷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法依查今早也有出庭;哈文德吉星今日也禀报副主簿官,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已受委为首席律师,哈文德吉星则是协理律师。

哈文德吉星说,控方也确认已收到沈可婷入禀的上诉通知书;本案控方今日则由黄秀薇(译音)副检察司出庭。

他也说,辩方告诉副主簿官,他们希望上诉记录、诉讼记录和控方早前在2019年入禀的上诉,被纳入本次上诉。

“这是因为表面罪名成立(prima facie case)的问题也须由上诉法庭裁定。法庭也谕令致函新山高庭以提出相同要求。”

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在这起车祸中丧命的少年年介13至16岁。

推事庭于2019年10月28日裁决沈可婷表面罪名不成立,宣判她无罪释放,但随着控方提出上诉,高庭在2021年2月谕令沈可婷在推事庭自辩。

推翻推事庭于去年10月10日裁定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证据,二度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

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于今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表罪不成立裁决,宣判沈可婷罪成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同时服刑后吊销驾驶执照3年。

上诉庭于4月18日批准暂缓刑罚,允许沈可婷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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