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FMT)引述《金融时报》报道,苏禄苏丹后人的代表律师称,苏禄苏丹的后人成功取得庭令扣押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的两家卢森堡子公司,原因是与144年前签署的一项协议有关的150亿美元的法律纠纷。

据报道,在法国仲裁法院于 3 月裁定马来西亚必须向苏禄苏丹的后代支付至少 625.9 亿令吉。法警目前扣押的大马国油在卢森堡的子公司是Petronas Azerbaijan (Shah Deniz) 和 Petronas South Caucasus,这两家公司市价超过 88.7 亿令吉。

“这个案子是殖民主义的历史” ,索赔人的代表律师伊丽莎白梅森在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如此说。

争议起源于 1878 年当时的苏禄苏丹贾马尔·阿拉姆苏丹和沙巴当时的王公德奥弗贝克男爵与英国北婆罗洲公司的阿尔弗雷德·登特之间的割让契约。

根据协议,贾马尔将沙巴大部分地区的主权割让给 Dent & Overbeck 公司,他们同意他们和他们未来的继承人每年向苏丹的继承人支付 5,000 墨西哥元。

1936 年,苏禄苏丹贾马鲁尔·基拉姆二世去世,由于没有继承人,支付暂时停止,直到 1939 年北婆罗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Charles F Macaskie 鉴定了苏禄苏丹九名法定继承人。

马来西亚成立后,大马政府遵循1878年协议,即需要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但在2013年苏禄恐怖分子入侵沙巴拿笃后,已停止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后代。

今年3 月2 日,大马外交部和总检察署回应苏禄苏丹后代的法律诉讼时表示,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苏禄苏丹后人的索赔,也没有参与所谓的索赔仲裁,因为马来西亚一直坚持,且从未放弃作为主权国家的主权豁免权。

当时大马外交部和总检察署在联合文告中申明,“这一索赔不是商业性质,因此不能接受仲裁,并且1878年协议不包含仲裁协议。”而且所谓苏禄继承者的索赔人身份存在疑问,尚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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