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槟城的反跳槽法有效及符合宪法。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七司指出,槟州宪法第14A条款(反跳槽法)并非无效,因为它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槟州宪法第14A条款阐明,如果一名中选的政党候选人退党或遭开除党籍,或独立人士在中选后加入政党,其议席将悬空。

今年4月12日,司法专员阿兹占批准槟州议会和其议长拿督刘子健的申请,以交由联邦法院聆审和定夺槟州反跳槽法的宪法问题。

槟州议会和其议长要求联邦法院裁决,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是否无效,因为它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不一致。

4名州议员分别是祖基菲里(双溪亚齐)、阿菲夫(诗布朗再也)、卡立梅达(柏淡),以及佐基菲里拉津(直落巴巷)在2020年入禀3项诉讼,并将槟州议会和其议长列为答辩人,以挑战2020年10月提出的一项要求他们4人必须悬空议席和举行补选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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