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涉嫌3项总额2108万令吉刑事失信罪的濒海战舰承包商莫实得海军造船厂(BNS)前董事经理丹斯里阿末南利今日面控,惟否认有罪。

现年78岁的阿末南利也是大马皇家海军前司令,且是这种弊案的首名被告,他今早在吉隆坡地庭法官苏扎娜胡欣面前表示明白罪控,并在拒绝认罪后要求审讯。

法官允许阿末南利以5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并将此案定于11月24日过堂。

阿末南利的首控状指作为BNS董事经理的他赋权管理上述公司资金,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期间,在未经BNS董事局的批准,向Setaria控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的渣打银行支付总额1354万1140令吉的款项。

至于第二控状,阿末南利被控在2011年4月19至5月4日期间,同样未经董事局批准,将136万716令吉汇入新加坡公司JSD机构在新加坡的华侨银行户头。

第三项控状指阿末南利在未经BNS董事局批准,在2010年10月28至11月22日期间,将总额618万2295令吉的款项汇入Sousmarin Armada有限公司在新加坡的渣打银行户头。

阿末南利上述3项罪控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判监不少过2年与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

本案主控官是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与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再纳。

在这之前,旺沙哈鲁丁禀告法庭,控辩双方同意案件在11月24日提堂,因为双方需要时间准备和研究多份文件。

“据我所知,辩方有可能会向总检察署发出一份关于此案的陈述书。”

莫哈末尤索夫也证实此事,并指辩方的上述陈述书旨在要求重查其当事人的罪控。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