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一名德士司机寻求将“淡米尔之虎”从恐怖组织名单中除名,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以拿督王南吉为首的三司在考虑各方所提出的论点和研究上诉记录后,一致拒绝发出准令,惟此事攸关公众利益,故未对堂费做出谕令。

王南吉说,峇拉慕鲁甘律师所提出的5道问题,并未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所设下的门槛。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斯里哈斯娜。

这5道问题是关系到内政部长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66B(1)条文下,裁示实体的权力范围和限制。

2020年2月6日,峇拉慕鲁甘在高庭取得准令,以启动司法复核寻求将淡米尔之虎从我国的恐怖组织名单中除名。高庭在开庭聆审司法复核后,于2020年9月17日予以驳回。

现在40岁的峇拉慕鲁甘于今年4月14日在上诉庭上诉失败,他接着于5月20日入禀准令申请,以在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他在司法复核中将内政部长和政府列为答辩人,并要求宣判淡米尔之虎在宪报中的资料无效,以及将它列为恐怖组织的决定不合法,因为此举僭越联邦宪法。

他也要求撤销淡米尔之虎在宪报中被列为恐怖组织的名单。

上述的宪报志期2014年11月12日,全称“2014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裁示特定实体和通报要求)(修正)指令”。

峇拉慕鲁甘等12人因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而于2019年底被控,惟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2020年2月撤销他们的控状。

在本日的线上庭审,峇拉慕鲁甘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安美嘉、林伟捷和奥马古迪,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和联邦律师王薇丽(译音)代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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