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上诉庭在今年8月宣判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随着联邦法院今日发出准令,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和6名大马籍母亲将可提出上诉。

以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三司也批准在印度出生的玛希莎寻求取得大马公民权,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林添钻。

较早前,分别在家庭前缘和玛希莎案件中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译音)和阿末哈尼尔告诉法庭,他们不反对这两项上诉准令申请。

三司批准上诉准令申请,以及联邦法院将审阅和定夺在这两宗案件中,所提出的3道法律问题。

联邦法院驳回政府寻求纳入3道法律问题的申请,并表示政府并非受害方。

在民事诉讼中,兴讼人必须先取得准令,过后方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上述的3道法律问题包括,在联邦(Federation)以外出生且母亲为大马公民的人士,是否可根据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与第二附件第二部分第1(b)条文同读,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上诉庭是在今年8月5日批准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寻求撤销高庭在去年9月9日宣判大马母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自动享有大马公民权的标志性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是以2对1多数票推翻高庭的裁决。

家庭前缘和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的妇女是在2020年12月入禀高庭,要求宣判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有权成为大马公民。

她们也要求法庭谕令,所有相关政府机构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和大马大使馆,发出所有相关文件(包括护照和身分证)予大马母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子女。

另外,母亲是大马人及父亲是印度公民的玛希莎(25岁)寻求宣判她可享有大马公民权,但高庭在2020年8月19日驳回她的诉讼,不满裁决的她提出上诉。

上诉庭也在同一天驳回她的上诉。

在本日的线上庭审,家庭前缘和6名母亲的律师团是以拿督古迪尔星为首,以及玛希莎的律师团则是由拿督赛勒斯率领。

大马律师公会派出律师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身分出席庭审。

大马人权委员会、大马女律师协会(AWL)、妇女醒觉中心(WCC)、回教姐妹会(SIS),以及姐妹正义联盟(JFS)则派出旁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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