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说,他不曾指示土著团结党青年团时任副财政拉菲克哈京或时任副秘书阿末礼祖安,从土青团官方银行户口提领100万令吉。

赛沙迪也是土青团前团长,他说,他不曾分别与这两人讨论提领100万令吉事宜。

他说:“(第13名控方证人)拉菲克哈京及(第11名控方证人)阿末礼祖安的指控纯属谎言。”

赛沙迪也是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他在自辩阶段第1天宣读证人供词时,这么说。

赛沙迪说,土青团5名最高领袖(5G)在2020年3月初讨论提领款项,作为应对新冠疫情、当年的斋戒月及开斋节,有鉴于此,5名最高领袖指示拉菲克哈京与土青团执委讨论以获取认为所需的数额。

他指出,他向来与时任土青团宣传主任乌亚、副团长艾扎、拉菲克哈京及阿末礼祖安讨论,及不曾具体讨论有关100万令吉事宜。

他说:“在我家客厅进行讨论,该处是公开的空间,因此我不可能私下与拉菲克哈京及阿末礼祖安讨论,而不被乌亚和艾扎听见或看见。

“我不曾说在土青团联昌银行户口内的钱或筹集的资金是我在担任团长期间的心血。该些钱属于土青团所有党员,供土青团用途。”

另外,赛沙迪声称,他所面对的诉讼出自于报复政治,其朋友被威胁以提供反贪污委员会想要的供词。

尽管如此,他说,当其中一名友人希达雅发布媒体声明,表示本身与其他友人接受反贪会官员盘问时被威胁及被粗鲁对待,并已向警方报案之后,有关威胁举动已停止。

他指出,他已把志期2020年6月5日的信函提交给时任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总监丹斯里阿布卡欣,告知关于其友人面对的威胁及粗鲁对待。

“我也与警方会面以作出投诉。我被告知执法单位将研究及调查此事,但该会面结束后,并没任何进展。”

高庭在去年10月28日宣判,面对串谋失信和洗钱共4项罪控的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现年30岁的赛沙迪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银行大厦,与拉菲克哈京串谋失信土青团总额100万令吉的资金,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6条文(刑事失信之处罚),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鞭笞和罚款。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被控从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口挪用12万令吉,致使拉菲克必须注销这笔账。

赛沙迪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在马银行班兰再也班兰3/6A路分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一旦罪成可监禁至少6个月或不超过5年、鞭笞和罚款。

他也面对两项洗黑钱控罪,即转移其名下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口的两笔5万令吉款项到名下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口,两笔交易据信均为非法活动所得。

他被控于2018年6月16日和19日期间,在柔佛新山柏伶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可在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可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为非法收益金额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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