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马新社讯) 联邦法院今日以4对1的多数裁决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推翻他在SRC案中罪名成立及监禁12年和罚款的最终判决,所提出的检讨申请。

上述的多数裁决是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发表,以及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持异议裁决。

纳吉的检讨申请是由以阿都拉曼瑟比为首的五司聆审,另3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扎丽雅和拿督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现年69岁的纳吉是不服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23日维持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寻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裁决的申请。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他在此案中面对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和1项滥权控状。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在2020年7月28日裁决他的所有控状罪名成立,宣判他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入狱5年取代。

上诉庭在2021年12月8日维持高庭原判,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最终上诉,仍是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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