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阿都哈密今日在地庭被控献议一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以作为前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加快吉隆坡塔特许权收购程序的报酬。

现年49岁的阿都哈密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向60岁的拿督陈世利(译音)献议上述贿金,以作为时任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安努亚的报酬,从而加快该公司收购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的程序。

他被指于2022年7月至8月间,在布城第4区的通讯及多媒体部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6)(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Hydroshoppe作为一家商业组织,亦被控与阿都哈密同谋,也就是为取得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而向陈世利献议一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以作为安努亚的报酬。

它被指在相同日期和地点犯罪,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7A(2)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贿金的10倍或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建议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附件条件是,被告须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从5月开始,每两个月一次前往吉隆坡反贪会报到。

“(控辩)双方已同意上述保金和条件,我们要求将接下来的过堂日期定在6月2日,以及申请两项控状联合审讯。”

阿都哈密代表律师苏艾薇(译音)证实,双方已同意保金和附加条件。

“辩方今早才取得控状,所以我们需要先研究控状,过后才决定是否反对联合审讯。”

上述两项提控程序分别在法官苏扎娜和罗兹娜面前进行。

法庭批准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须遵守附加条件,并择定此案于6月2日重新过堂,以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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