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马新社讯)被控滥权、虚假申报及洗黑钱的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秘书奥曼,今日在地庭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卡马鲁丁是基于控方成功在辩方举证阶段证明超越合理疑点,而判如上述。

现年64岁的奥曼在2016年3月31日被控32项滥权及虚假申报3840万令吉的罪名。

他被指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之间,在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理事会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的17项虚报控状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a)条文,余下的15项滥权控状,则是抵触相同法令的第23(1)条文。

2016年4月21日,奥曼再被控64项收取1662万3000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的罪名。

根据控状,他于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各个地点将这笔非法活动收益通过支票,存入马来亚银行、兴业银行及联昌银行户头。

他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或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

法庭正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过后将宣布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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