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执法人员涉嫌每月收取两万令吉贿赂,作为一名人士不被列入通缉名单与发出拘捕令,而被反贪污委员会拘捕助查。

消息指出,这名年纺五十岁的疑犯,于周二(5日)下午4时左右,到吉隆坡反贪会办公室录取口供时被捕。

疑犯在首都执勤,相信按月向有关人士收取约两万令吉贿赂,除了让后者不会触犯军火案件,而被列入通缉名单和发出拘捕令。

吉隆坡反贪会主任拿督莫哈末弗兹胡申受询时,证实上述逮捕行动。

他表示,疑犯在反贪会被录供后,获准缴付两万令吉来保释外出。

当局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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