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今日澄清,外国企业写给政府部门的函件,可以英文书写。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4年财政预算案进行总结时强调,本地企业和政府机构在致函政府部门时,必须要以马来文书写,而这项规定并不包括国际企业。

“我指示所有政府机构,本地企业不能用英文(书写公函),必须要用马来文。”

“但不包括外国企业,有人误解了我的意思。”

安华在10月25日提醒所有本地企业、政府和私立大学等机构,在致予政府的公函皆必须以马来文书写,否则函件一概会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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