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8日综合电)4名香港男子偷运14公斤海洛因回港,却不知道行踪早已被当局盯上,在他们交付毒品后当场人赃俱获。这是继6月后今年第二宗同类个案,根据泰国法例,贩运海洛因可被判死刑。

泰国毒品管制局办公室秘书长帕努叻召开新闻会称,泰国缉毒局与香港保安局禁毒处互通情报,确认4名香港男子的动向,4人协调毒品采购、管制以及将海洛因从泰国运到香港,缉毒局协调曼谷机场拦截工作队监视贩毒团伙的活动。

8月11日,4名男子入境泰国后便分散入住酒店,由缉毒警察、海关人员、机场警场、军事情报部门等共同密切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一直到14日深夜,调查人员发现其中一名目标人物从酒店附近的一辆轿车内拿到一个手提行李箱,猜测里面装有毒品,但仍按兵不动。

15日晚上约7时左右,4名目标男子分散前往素旺那普机场。到达机场后4人一起进入洗手间,相信是在里面交付毒品,以便运往香港。

事不宜迟,调查人员立即现身表明身份,要求搜查他们的行李。4人被带往X光检查站,调查人员在一行李箱内的盒子中,发现40块海洛因砖,总重量约14公斤,当场逮捕4名男子。

根据泰国法例,海洛因、安非他命、冰毒、摇头丸及黑芝麻迷幻药列为“第一类毒品”,持有或出售一定数量最高刑罚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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