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彭亨州苏丹阿都拉殿下御准彭亨州回教法咨询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即GISBH的追随者,无论是雇员或任何回教徒,都是存有偏差和误导。

彭州回教法咨询委员会是于周三召开特别会议后,作出这项裁决。

彭亨州宗教司拿督阿斯马迪博士指出,如果GISBH继续相信和实践奥尔根所带来的“奥拉德”,那有关组织就会被称为异端组织,因为奥尔根早于1994年被宣布为异端组织。

他说,这项裁决涵盖任何教义的任何版本、形式或分支,并包括任何信仰、意识形态、哲学或任何存在或将创建的团体。

“GISBH追随者所开发的经济体系,不被视为回教经济,也不符合回教法。”

因此,阿斯马迪希望所有机构包括涉及机构共同努力,设计和实施GISBH追随者的康复和监测。

他说,这次的合作涉及彭亨州回教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MUIP)、彭亨州回教宗教局(JAIP)、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社会福利局、彭亨州教育局和其他各机构。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