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讯)一名杂货商承认贵卖食油,昨天在法庭面控后判罚1万令吉,或以坐牢4个月取而代之。

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霹雳州分局今日发文告说,上述杂货商昨天被控上安顺地庭,罪名是所售物品高于统制价格。

俯首认罪的被告是现年34岁的拉希娜阿仄慕,她把零售顶价为13令吉30仙的2公斤瓶装纯棕油食油,抬高售价至13令吉50仙。

根据控状,她在今年3月27日下午约2时30分,在安顺斜塔广场犯下上述罪行。

文告说,这项取缔行动是安顺内贸部执法单位针对指定商品,即食用油的贩售,展开“乔装行动”所取得的成果。

本案主控官是哈丝尤丹蒂副检察司,被告则没委托代表律师。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