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中国台湾籍与2名新加坡艺人日前未持工作签证应邀赴马来西亚表演被捕。大马移民局裁定每人各罚1800令吉释放,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入境。
根据中央社报导,槟城移民局日前接获检举,获悉有外国公民在北海一带庙宇表演,但查扣护照发现,他们仅有观光签证,未持有工作签证,涉案者有4名台湾人与2名新加坡人。移民局于10日晚间展开查缉,当时他们正身著戏服登台。
一名在舞台下观戏的台湾同行友人描述当时场景说,槟城庙宇在九皇爷圣诞期间都有酬神戏,当戏迷陶醉台湾演员演出之际,突然传出的喝斥声让现场气氛凝结,移民局官员包围戏台检查工作签证,演员不知发生何事,随后都被带走调查。
吉隆坡、槟城等地长期以来有不少台湾乐团或民俗剧团应邀演出。大马本地文化业者说,这次4名台湾人与2名新加坡人未持工作签证登台演出被罚,虽然移民局表示是接获检举取缔,也对台湾艺人有当头棒喝作用,了解必须严格遵守大马这项规定,不能抱持没人检举的侥幸心态而处于“灰色地带”。
移民局官员指出,这6人没有进入法庭诉讼程序,已于昨天获释,但护照号码和姓名被列入黑名单,禁止两年内再入境大马。6人被遣返原籍国。
以免签方式入境马来西亚从事表演工作,根据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文,最重面临不超过有期徒刑6个月、马币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