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因收受分包商20万令吉贿赂以发放工作准证,吉隆坡市政厅前高级副主任沙布丁上诉失败,即日起入狱服刑4年,并罚款100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其上诉,维持高庭原判,但将无法缴付罚款的替代监禁刑期从4年减至2年。
上诉庭法官诺琳指出,控方证据确凿,证明沙布丁在住家收受贿赂,作为日后批出工程合约的报酬。她批评地庭最初的无罪判决存在评估错误。
现年50余岁的沙布丁于2020年被控两项贪污罪,地庭曾两度判其无罪,但高庭于2023年裁定罪名成立。随着上诉失败,他已被发出收押令,即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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