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拍视频有损警队形象·30岁大马男子被捕

一名大马本地男子因涉嫌穿戴仿制警服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损害警队形象,已被警方援引4项条文逮捕。这名30岁的嫌犯目前被扣留助查。

(吉隆坡23日讯)一名大马本地男子因涉嫌穿戴仿制警服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损害警队形象,已被警方援引4项条文逮捕。这名30岁的嫌犯目前被扣留助查。

警方于周三(22日)在短视频平台TikTok发现相关视频后,随即在雪兰莪州首邦市USJ地区将嫌犯逮捕。

梳邦再也警区副主任费鲁斯警监指出,该视频于上周五(17日)拍摄并上载,内容显示一名男子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穿着印有警方标志的制服与头盔。警方将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嫌犯以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援引的条文包括: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非法使用警用设备及制服)、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破坏安宁)、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以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

警方呼吁公众勿对此案作出无根据揣测,知情者可联络梳邦再也警区总部(0378627222)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