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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5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莫哈末卡立强调,滥用大马皇家警察部队身份或用于误导民众,以致令人误以为警队支持某项产品或服务,将被依法查办及采取法律行动。

他指出,警方严正看待任何个人、公司或组织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警队的名义、徽章、警官形象或警队的官方身份,进行宣传、营销、广告或商业活动的行为。

他今天发文告说,警队的官方身份属于必须受到维护的机构资产,不可被用来牟取利益,或制造误导民众的印象。

“警方强调,任何警官参与某个项目,不能被解读为对任何产品、服务、投资或商业活动的肯定、支持或认可。

“民众不应仅因为警员参与某个项目,就认为该产品或服务已获得大马皇家警察的官方批准或支持。”

莫哈末卡立说,上述行为可依法查办,包括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彻查及采取行动,惟取决于是否具备构成犯罪的案情和元素。

 “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将继续致力维护警队的廉正、公信力及官方身份,并确保与外界的任何合作皆以透明、专业及依法的方式进行,以维持民众对警队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