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透露,《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333 法令)修正案,目标于明年国会首次会议提呈。修法后,酒驾、毒驾肇事司机,法庭可在刑事审讯中一并裁定赔偿金,受害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偿。
现行制度下,酒驾毒驾肇事者虽会被刑事控告,但受害者要索赔,必须单独打民事官司,耗时数年、费用高昂,不少受害者无力负担。内阁数月前已原则批准该政策,交通部正与律政署草拟法案,尚有技术细节待完善。
首相安华在上周 2027 财政预算案宣布这项修法计划。数据显示,今年首 8 个月,酒驾毒驾车祸已造成 28 人死亡。陆兆福表示,该机制既符合通用司法原则,也契合伊斯兰教法 “血金(diyah)” 赔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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