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展开健思案司法检讨·法院准阿末扎希律政司提上诉

(布城8日讯)上诉庭早前允准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展开司法检讨,以挑战检方停控健康思维基金贪污案的决定,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及律政司的准令申请,以就该裁决提出上诉。  

由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查,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仄莫哈末组成的三司认为,此案涉及具公共利益的新宪法课题,因此有必要由联邦法院进一步厘清并做出最终裁决。  

哈欣在发表一致裁决时表示,本案关乎挑战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律政司的检控裁量权,法庭发出准令启动司法检讨的门槛标准。 

他说,高庭根据其对联邦法院在桑德拉(Sundra Rajoo)案裁决的诠释,采用两阶段门槛,而上诉庭则采用单一准令测试。 

“在关乎律政司根据第145(3)条款所行使的检控权时,必须以更严谨、谨慎及克制的方式应用这项测试。”  

哈欣指出,阿末扎希及律政司均已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及96(b)条文,所规定的上诉准令申请门槛。  

他提到,法庭批准副首相提出的4道法律问题,并驳回另1道;至于律政司提出的两道法律问题,则全部获准。 

其中一道法律问题是,在挑战检察官行使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所赋予权力的决定时,是否必须先符合两阶段门槛,才能获准展开司法检讨? 

另一道问题是,当刑事法庭根据检察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所提出的申请,做出释放不表示无罪(DNAA)的裁决后,在DNAA裁决持续有效期间,司法检讨的补救措施是否可针对检察官所提出的申请? 

上诉庭于今年5月7日批准律师公会展开司法检讨,以挑战律政司于2023年9月4日停控阿末扎希的决定。  

上诉庭推翻高庭于2024年6月27日驳回律师公会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的裁决。 

作为司法检讨程序第二答辩人的阿末扎希随后于今年5月25日申请准令,以寻求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律政司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也另行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在司法检讨申请中,律师公会寻求高庭宣判,时任高庭法官拿督柯林(现为联邦法院法官)批准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案中,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获得DNAA的裁决无效。  

高庭是基于检方告知法庭,律政司署有意暂停对阿末扎希的提控,以审视新证据,而批准这项DNAA。  

在本日的庭审,由拿督郑宝德率领的11人律师团代表阿末扎希出庭;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及联邦律师英迪雅兹代表律政司。 

由拿督安美嘉及史蒂文迪鲁率领的律师团,代表律师公会。